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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中心医院
关于患儿陈运乔救治经过及其亲属聚众闹事的情况说明
2014年12月8日,随州市中心医院发生一起因患儿不治引发的医疗纠纷,患方拒不接受院方按正常途径解决纠纷的建议,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于不顾,采取停尸要挟,堵塞医院大门等不法手段,企图以高压手段逼医院就范,达到其30万巨额赔偿的目的。现将患儿诊疗经过及其亲属聚众闹事、严重扰乱医院秩序的情况说明如下:
2014年12月5日16时左右,患儿陈运乔(早产儿,出生时体重仅2.7斤)因 “腹泻、发热”来本院门诊就诊,由儿科资深专家邵承华主任医师接诊,根据患儿当时的病情依照医疗常规进行治疗,病情有所缓解。在患儿回家之前,邵承华主任医师叮嘱患儿家属,若患儿再有腹泻、高热等病情变化,一定要随时来院就诊,并强调家长要加强对患儿的观察。患儿回家后直至夜间再次出现发热并反复腹泻,最高体温41℃,其家长仅予以退热贴贴额头,未使用任何退热药,患儿持续高热未退,烦躁不安,哭闹一夜,至2014年12月6日凌晨6点28分才前往我院急诊就诊,当时患儿病情已很严重,医院儿科中心主任王小菊现场指导抢救,并组织相关科室专家会诊,医务人员全力救治,运用最先进的设备和维持生命体征的药物,救治时间长达27小时45分钟,最终患儿因感染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
在救治过程中,医院举全院之力尽力抢救,且不存在任何过错。但由于患儿感染重,病情变化快,导致抢救无效。针对患儿的不幸和家属的悲痛,医院及参与抢救的全体医务人员均感到非常痛心。当其家属提出异议后,院方组织专家反复解释、劝慰,均无效。患方认为该患儿的死亡是由医院造成的,应付100%的责任,提出赔偿30万元的不合理要求。医院则认为责任问题必须通过中立的第三方才能作出认定,患方诉求可通过市医调委介入调解或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医学鉴定、法院诉讼等途径解决,但被患方拒绝,院方提议患方先将患儿遗体移出小儿重症监护室,也遭到患方强烈抵制。
院方充分考虑到患方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在沟通不畅的情况下,多次通过辖区派出所及110干警向患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竭力想通过平和方式做通患方工作,同意将尸体移送太平间,但患方仍不同意。12月8日上午,东城派出所一行干警再次来到医院与患方家属及院方见面并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但患儿亲属仍将患儿遗体强放在病房中,违规停尸已长达24小时之久。在竭尽所有努力无法平和解决遗体转移的情况下,为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防止交叉感染,保障其他30余位危、急重症儿童的就医权益, 12月8日中午12时许,院保卫科与东城派出所干警一起,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采取措施对患儿尸体进行转移,在尸体转移过程中,遭到患方亲属的强烈抵制,双方发生了身体冲突,各有人员受伤。随后,患方家属封堵了医院大门,大声叫嚣“医院打死了人”,引发多名市民围观,导致包括急救120在内的所有车辆和人员进出受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方针,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新的里程碑。我院作为随州市医疗、教学、科研及救护中心,肩负着258万人民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任务,良好的医疗秩序是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但长期以来,一些不法份子和黑恶势力怂勇患者家属与医院闹事,从中牟利,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更严重违背了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方略。患儿陈运乔的亲属不认可医院的救治过程,不走正常处理途径,在病房内违规停尸,提出极不合理的巨额赔偿要求,在没有达到其目的的情况下,歪曲事实真相,换取围观者同情,企图将矛盾全部转移到医院一方,属于典型的“医闹”行为,严重扰乱了医院的就医秩序,对医务人员的正常诊疗及心理也造成了很大影响。
于 半小时前 审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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