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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2日从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随州市一社区居委会违规建别墅出售,并协助买房者利用虚假身份证明办理土地和房产权属证,属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行为,多名干部因此被处理。
据通报,随州市曾都区南郊办事处柳树淌社区居委会2000年秋进行撤湾并点农房改造试点,在2004年至2005年间柳树淌弘大小区二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小区东南角建设两栋公共管理用房作为工程临时指挥部,工程完工后将两栋公共管理用房改建为两栋别墅,占地面积1258平方米,建设面积927.48平方米。
2005年10月,柳树淌居委会以弘大工贸有限公司(柳树淌居委会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全资企业,公司法人由柳树淌居委会党委书记张正洲兼任)的名义将两栋别墅分别卖给李佳和王晓光(王晓光随后将房屋转让给杨襄胤)二人,张正洲代表弘大工贸有限公司分别与李佳和王晓光签订《购房协议》。
纪检部门认为,柳树淌居委会为追求村组集体利益,擅自在拆迁还建小区规划之外建公共管理用房,后又将该房改建为别墅出售给非本村组居民李佳、杨襄胤(两人均为本市非农户口)。该居委会在协助二人办理土地和房产登记手续过程中,向国土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了虚假的身份证明。该别墅无规划许可、无施工许可,属违规违建和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行为;南郊办事处房产服务中心主任肖国庆和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干部徐宗忠在审查申报办证资料过程中把关不严,致使李佳、 杨襄胤二人以虚假资料办理了土地和房产登记手续。
曾都区南郊办事处党工委分别给予张正洲和肖国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随州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给予徐宗忠党内警告处分。随州市房产局和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分别注销了李佳、杨襄胤的上述两幢别墅房产和土地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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