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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随州十大女杰”(建功女杰)候选人—徐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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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16: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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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随州十大女杰”(建功女杰)候选人—徐纯清随州各镇经济排名,随州十大企业,随州十大强镇,中国百年十大女杰,民国十大女杰
    徐纯清,女,汉族,1970年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不喜空谈,崇尚实干”,是同事们对徐纯清的一贯评价。她虽是女同志,平时温文尔雅,但干起工作来却是“拼命三郎”。作为市法院从事刑事审判时间最长的一名审判员,她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 余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00多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犯罪分子 600余人,其中死刑 4人、无期徒刑 2人;所办理的刑事案件中,仅20余件上诉后维持原判,无一起发回、改判。2003年9月,徐纯清调至一直以来有机构无人员的执行裁决庭主持工作,她坚持抓管理促规范、抓办案提质效、抓服务激活力、抓监督强指导,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迅速打开了执行裁决工作的良好局面。2008年3月,徐纯清调任立案庭庭长,这是一个任务重、责任大,让许多人都感到“头疼”的岗位,但她却满怀热情,千方百计为民排忧解难。从事立案信访五年来,她出色地完成了接访、办信、案件复查及协调处理等各项工作,由其接谈处理涉诉上访群众多达100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000余件,其中处理集体上访13批400余人次,做疑难、老户工作80多人次,劝阻非正常上访40余人次,无一起差错遗漏案件、无一封问题举报信件。
    今年3月份,因工作需要,徐纯清调任行政庭庭长,到任后她迅速摸清了全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现状,起草了建市以来的首份行政审判白皮书,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好互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多年来,无论身处哪一个岗位,徐纯清都坚持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她先后拒吃请上百次,拒礼金、礼品60余次,所办案件没有丝毫不良反映。

——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徐纯清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提起徐纯清,许多人都称赞她是法律的忠诚卫士、人民的忠实公仆。
“仰无愧于法律,俯无愧于人民,思无悔于良心。”这是徐纯清二十多年前走进法院工作时许下的诺言。二十多年来,她秉持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把一腔热血和美好青春投入到人民审判事业中,用实际行动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和群众的利益,践行着自己庄严的誓言与承诺。
       “不喜空谈,崇尚实干”,是同事们对徐纯清的一贯评价。她虽然是女同志,平时温文尔雅,但干起工作来却是“拼命三郎”。许多人都认为女同志不太适合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但徐纯清却认为这个岗位需要女同志、女同志在这个岗位上同样大有可为。2001年初,徐纯清从原随州市人民法院调入市中级法院工作时,已经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十余年的她本可以调换一下工作岗位,但当领导征求她的意见时,她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到刑事审判庭工作,从此成为市中级法院连续从事刑事审判时间最长的一名审判员。在这个岗位上,她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 余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00多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 600余人,其中死刑 4人、无期徒刑 2人,办案数量年年位列全庭第一;所办理的刑事案件中,仅20余件上诉后维持原判,无一起发回、改判,案件质量经评查均为合格。在办案过程中,她从不因数量多、任务重而有丝毫懈怠。2001年8月,曾都区草店镇某学校发生一起投毒案,80多名学生中毒住院,学生家长情绪激动,集体到处告状,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一审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投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李某不服,提出上诉。中级法院受理后,安排徐纯清主审此案。为了抚平受伤学生及家长心灵的创伤,确保社会稳定,她迅速投入到该案的审理,不顾当时爱人出差、年仅七岁的孩子无人照管的困难,及时深入发案地调查,并全力做好家长和学生的思想工作,最后仅用11天时间就审结该案,对李某当庭宣判,使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受害学生和家长拍手称快,向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2003年9月,徐纯清调至执行裁决庭主持工作。执行裁决庭于2002年设立,但一直有机构无人员,职能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徐纯清到任后,坚持抓管理促规范、抓办案提质效、抓服务激活力、抓监督强指导,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踏实认真地开展工作,迅速开创了执行裁决工作的新局面。对拘留、罚款申请复议案件的法定审查期间只有五天,但徐纯清效率观念强,坚持从快办理,自觉克服家庭困难,经常加班加点工作,按时按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对一些有影响的案件,徐纯清做到快审快结,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在办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被执行人朱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长达三年之久,经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做工作仍拒不腾房,社会影响恶劣,在市、区人大和政法委的共同关注下,曾都区法院果断对朱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朱某不服,提出复议申请,其亲属组织多人到市人大等领导机关上访。在受案后,徐纯清加班加点阅卷、审查,三日内就作出了驳回申请决定,挽回了社会影响,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者起到了震慑作用,《随州日报》对此案的处理还专门作了报道。
       2008年3月,徐纯清调任立案庭庭长,这是一个任务重、责任大,让许多人都感到“头疼”的岗位,但她却满怀热情,千方百计为民排忧解难,被涉诉信访群众亲切地称作“贴心人”。在工作中,她始终把涉诉信访群众的诉求放在心中,坚持情、理、法相济,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好信访群众的根本利益。五年来,她出色地完成了接访、办信、案件复查及协调处理等各项工作任务,由其接谈处理涉诉上访群众多达100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000余件,其中处理集体上访13批400余人次,做疑难、老户工作80多人次,劝阻非正常上访40余人次,其中无一起差错遗漏案件、无一封问题举报信件。              2008年,她按期将中政委交办的4件重信重访案件全部办结,实现了北京奥运会期间全市法院涉诉进京零上访的目标,因成绩突出,她所带领的立案庭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涉诉涉法化解信访先进单位、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作为庭长,徐纯清善于疏导教育,坚持在稳定群众情绪的基础上,依法及时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如刘某返还财产一案,在得知曾都区法院专班三次实地工作遇到阻力后,徐纯清同志积极协助院长做好工作,一方面争取市委政法委的重视支持,一方面深入实地调查,审查化解方案,努力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兑现了刘某执行款12万元,使这起当事人进京上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该案成功化解的做法得到省、市政法委、省高院及最高院的充分肯定,省高院和最高院均将该案作为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指导案例进行编发。  
      今年3月份,因工作需要,徐纯清调任行政庭庭长。到任后,她迅速摸清了全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现状,起草了建市以来的首份行政审判白皮书,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好互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无论身处哪一个岗位,徐纯清都时刻告诫自己要公正办案、清白做人,做到权贵面前不违心、熟人面前不偏心、金钱面前不动心。在她看来,法官有公心才会有公信,所办的案件人民群众才能信服。她先后拒吃请上百次,拒礼金、礼品60余次,做到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所办案件没有丝毫不良反映。2012年,被告人张某等盗窃一案申诉至市中级法院复查,张某的一些熟人找到她要求给予“关照”,多次想宴请她,但都被她一口回绝,张某的亲属还找来一些有“头”有“面”的人帮忙说情,但都被她顶了回去,后此案依法予以驳回。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徐纯清还特别注重学习,积极撰写信息宣传稿件35篇,其中16篇被《人民法院报》、《湖北法制报》等报刊杂志采用;先后撰写调研文章6篇,其中论文《再审制度的改革与构想》在全省法院系统被评为三等奖,参加了最高院组织的全国法院系统论文交流。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多年来,徐纯清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高度认可,她曾于2001年被共青团省委等十五家单位共同授予“优秀青年卫士”称号,多次被省政法委、市政法委等单位授予“严打”先进个人、涉法涉诉信访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曾被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还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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