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商贸(地方志二)
二、解放后商贸发展情况
(一) 个体私营经济稳步健康发展
解放初期五十年代,国家进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小林个体工商业曾一度萎缩,当时大批个体工商业被砍掉,剩有少数个体工商业“整合”成“一店、一社”,即一个“合作商店”,一个“手工业联社”。当时,老百姓紧缺生活物质主要靠粮食、供销、棉花、食品等国营单位限量供应,老百姓凭粮、棉、食油、布、盐、火柴、煤油票购买。
七十年代(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工商业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全部割掉,小林城镇(非农业)户口被取消,居民及商户被下放农村。市场严加封锁,不准农民上街卖柴、卖菜,把农民贩运活动当作投机倒把查处。当时管理市场的部门是“市管会”,成员由供销社、食品抽出的三名同志:严雨田(现退休食品公司),付有义(己故),黄永义(现退休工商局)组成。
七十年代末,小林个体工商业开始复苏,但国家采取“农归农,商归商”限制政策,对经营项目也严加规定,只有非农业户口才能经商,只有国家允许的经营项目才能经营,,当时小林镇具有经营资格的只有十七户,其中屠宰户仅五家,远远满足不了当地群众需求,
一九七九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以个体私营经济为有益补充的指导方针,一时百业俱兴,个体私营经济如“雨后春笋”、发展势头强劲,并正式成立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小林工商所,第一任所长是黄永义。
下面是小林工商所记载的小林镇一九七九年——一九八六年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发展较快的时间是一九八四年小林撤社建镇和一九八六年市场建设开始期间。
时间 发展户数 增长率 产值营业额(万元) 增长率
1979 39 203% 17、1 210%
1980 75 190% 48、5 280%
1981 108 130% 104、6 215%
1982 165 150% 175、4 160%
1983 242 140% 409、7 235%
1984 394 160% 980、5 240%
1985 441 110% 1710、8 175%
1986 601 145% 2356 140%
截止二00三年,小林个体工商户发展到856户,从业人员1250人。其国固定资金50万元以上的有150户,100万元以上的有30户,如小林猪鬃加工厂,小细木板加工厂,部分大米加工厂,花生米收购大户,1000万元以上的有“小林福鑫石加工厂”。
小林工商业主要有工业、商业、饮食、修理、服务、加工、建筑、运输业,大多集中在镇区和312国道经济带,土城村、祝林店村因交通便利,资源条件优势工商业发展较快,门类齐全。其它村都有“一店、二坊”即商店、豆腐坊、米面加工坊,方便了群众生活。
该镇主要特色产业有: 1、石材工业。2006年生产石材10万平方米,产值6913万元,2007年预计产值过亿元。
2、猪鬃加工。2006年生产猪鬃60万斤,产值1200万元,2007年预计产值2000万元。
3、花生产业。2006年种植面积达2.5万亩,产量1.5万吨,产值3000万元。
4、食用菌。2006年产量824吨,产值2500万元。
5、林果业(含日本藤梨耕地油桃)。2006年种植面积达2000亩,产量350吨。
6、越冬式日光温棚蔬菜。占地面积120亩,产值达200万元。
小林镇在市场的拉动下,经济呈稳步上升趋势,2006年度实现工农业总产值6.5亿元,其中工企业产值4.93亿元,农业产值1.57亿元,农民人平纯收入3827元。
小林工商业发展得益于城镇建设,市场建设和环境改善;发挥其区位优势、交通资源优势,形成大米、花生、猪鬃、石材等各类加工为龙头,312国道经济为依托的全面发展格局。
(二)小林商贸发展有赖于城镇、市场建设
一九八四年,小林撤社建镇,迁址上天梯甘泉畈,扩建街道,与此同时政府制定了包括减免税费、“一万元转一个商品粮户口”等诸多优惠政策,吸引了全国七省二十八县市人员进镇建房经商,大大推动了小林工商业的发展。
一九八六年,工商部门着手市场建设,首批投资27万元,初步建成了钢材玻璃瓦结构、内设小商品、农贸、牲畜,肉食、禽蛋、水产6个专业市场,投入使用后,上市品种达1200余种,日平上市2万余人,旺季达3万余人,一九八六年市场成交额达2356万元,市场完成税费8万元,比小林镇全年税收4、5万元高出43%,占全镇总税收的三分之一。
建一个市场等于建一个“无烟工厂”,小林市场建引起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随州市、襄樊市政府充分肯定了小林市场建设的经验和作法,一九八七年,襄樊市政府专门在小林召开了市场建设现场会。
一九九一年,小林工商所率先在全省建设第一个股份制市场,集资120万元(连前投资共计152、5万元)改造原有市场,建设钢材水泥结构、服务设施更加配套的小林大型综合市场,内设工业品、肉食、水产、菜果、豆制品、禽蛋野味、牲畜、粮油、香菇、柴炭等十二个专类。整个市场占地面积28100平方米,建设面积18120平方米,货台4375米,固定摊位2500个,可容纳交易人员5万余人。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竣工,被湖北省工商局冠名“湖北小林大市场”,举办了盛大的庆典议式,湖北、河南有关政府及职能部门到会祝贺。
市场投入使用后,日上市人员达3万余人,旺季达4万余人,循环上市品种达1400余个,年成交额过亿元,年平均为国家提供财政收入近75万元,其中税费40万元,占全镇工商各税的50%以上。
市场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极大地调动农民务工经商的积极性,例如: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调整花生种植面积2万余亩,大批剩余劳力参加花生贩运加工,据不完全统计,长年固定经营花生的大户有50多户,收获季节参与收购、加工、运输、贩运的达2000余人,包括街道居民,农村村民几乎家家收购,户户加工,日吞吐量(花生、花生米)1500吨,产品远销全国各地,从而形成湖北小林花生大市场——全国花生集散地。
小林工商部门在竭尽全力建设市场的同时,狠抓市场规范化管理,,并取得卓越成效,小林集贸市场连年被地、市两级工商局评为“文明集市”,一九八七年以来连续被省工商局评为“省级文明市场”和“楚天文明集市”,一九八八——一九九三年连续三届被国家工商局评为“全国文明市场”,并被国家工商局著书列为全国700家大市场之一。小林工商所也于一九九二年被国家工商局首批命名“全国先进工商所”。
(三)工商业管理部门和自己的组织
(1)工商管理部门:
二000年,工商业的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机构改革,职能转换,实行市场“管办脱钩”,即工商管理与市场建设分开,一个是履行工商管理职能,一个是履行市场建设开发服务职能。
二00二年,工商部门进行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强化监管职能,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上来,狠抓执法维权,建立诚信企业,规范经济户口,优化投资环境,为工商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公平交易秩序。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小林成立了工商分局,田建国任分局局长,分局成立后,行使对小林淮河两镇经济活动监管职能。一是对工商企业开业、停业、合并、转产进行登记以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二是加强对经济合同、商标的使用和管理,三是对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2)工商业自己的组织:
一九八三年九月,小林成立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名称为“随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小林分会”,成立大会有当时“公社”副主任魏加方主持,,与会(工商界)代表一致通过熊行发同志任会长兼秘书。
一九九二年“小林商会”(工商联)正式成立,名称为“随州市工商联合会小林分会”,由镇政府分管政协的领导为会长,供销社主任和个协会长为副会长,商会有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会员,也有国营,集体企业会员。个协和商会都是行使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服务职能的组织,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设:
一九八九年,小林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第一个非公有制经济党支部——“小林个协党支部”,支部成立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开展党员挂牌服务,培养和发展个私党员,各项工作受到上级领导肯定,支部书记熊行发同志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十大优秀党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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