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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精神,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促进我省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印发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决定发放“惠系列”湖北消费券。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商务厅联合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工作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放时间及轮次安排
2022年6月至10月。初步安排“618”“中秋”“国庆”3轮7个批次投放。
首轮消费券分2批发放:6月13日20:00投放第一批;6月23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二轮消费券分2批发放:9月6日20:00投放第一批;9月16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三轮消费券暂时安排3批发放:9月29日20:00投放第一批;10月9日20:00投放第二批;10月19日20:00投放第三批。
第三轮第三批消费券发放之后,我厅将根据消费券结余资金情况,与服务平台协商是否追加投放批次。如决定追加投放批次,将提前通过官网和媒体向社会公告。
二、投放形式、申领方式及投放对象
按照高效、便捷、安全并兼顾大多数人群的原则,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将通过指定服务平台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
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手机应用程序(APP)在各指定服务平台上以抢券的方式领取。
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主要面向省内消费者(指抢券时手机GPS定位在湖北省17个市州地域范围内的人员,下同)发放,用于抢券者本人在抢券所在市州区域(含所辖县、市、区,下同)活动指定线下商场、超市和餐饮商户使用。
三、投放平台
经网上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研究、网上公示等规范程序,确定支付宝、云闪付、美团、建行生活、抖音、翼支付6家平台为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指定服务平台。
四、消费券类别及使用场景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包括商场券、超市券和餐饮券三种类别。
活动期间,消费券需在各指定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餐饮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一)商场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
(二)超市券: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不得用于机动车用燃料加注)、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
(三)餐饮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第一轮至第三轮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仅限于在各自对应的消费场景使用,各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按在服务平台备注的行业类别仅适用某一类消费券;从第三轮第二批开始,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取消类别限制,改为通用券,可在三类场景打通使用。
本次消费券活动6家服务平台参与发放的消费券类型不完全相同。其中,支付宝、云闪付发放商场券、超市券和餐饮券,美团、建行生活、翼支付仅发放超市券和餐饮券,抖音仅发放餐饮券。
五、券面额度
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面额按统一格式进行设置,每张消费券均注明使用起止日期,具体面额为:
(一)商场券:包括40元、80元、120元三种面额。
(二)超市券:包括10元、30元、50元三种面额。
(三)餐饮券:包括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
从第三轮第二批开始,消费券打通三类使用场景,改为通用券,统一设置为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
六、活动规则
(一)抢券: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本人手机在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上抢领本市州消费券。在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指定服务平台抢券,但在同一平台限领1张消费券。
(二)用券:
1. 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消费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2. 消费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各类优惠叠加使用。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60元及以上。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禁止倒买倒卖。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3. 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次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逾期作废。如6月13日2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6月20日24:00。其他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
4. 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动投放到下一批使用。
5. 消费者抢领并使用后发生退款的消费券自动作废,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动投放到下一批使用。
七、参加活动商家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商家要求
所有参与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的商家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属于商场、超市、餐饮三大行业类别范围,在湖北省内正常营业的线下实体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一个商家限适用一种类型消费券。具有多种经营类别和资质、且有多个经营类别和资质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的企业,在第一轮至第三轮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期间,按其在各服务平台备注的行业类别仅适用某一类型的消费券。
3. 支持线上平台支付。
4. 无不良记录。为确保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平稳有序推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有不良信用记录,尤其是2021年湖北消费券活动期间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被取消2021年湖北消费券核销资格的商家不得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
(二)有关说明
1. 商户是否可以参加消费券核销活动,以各服务平台的商户行业标签为准,由服务平台认定。商户因行业标签不符导致无法参加活动而产生异议,可直接向各服务平台咨询。
2. 活动期间,各商户、场所要严格规范经营。如发生涉嫌消费券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或者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存在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且不按期整改行为,将取消该商户、经营场所参与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核销资格,情况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八、监管措施
(一)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让更多消费者能够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扩大政策受益面,营造清朗、有序的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环境,2022年“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公安、市场监管和商务等相关部门将联手严厉打击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以及商户参与消费券核销商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个人、机构、商户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二)本次消费券活动,所有6家发券平台将屏蔽有不良记录的个人和商户。特别是统一禁止2021年湖北消费券活动期间涉嫌参与非法抢券、消费券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的个人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统一禁止2021年湖北消费券活动期间协助不法机构和个人进行消费券套现、消费券倒买倒卖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商户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确保本次消费券活动平稳有序推进和财政资金安全使用。
(三)委托第三方机构,在每轮每批消费券投放期间,对6个指定服务平台17个市州核销的每笔消费券真实性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加强消费券发放、核销过程监管,防范风险发生。
(四)对入选指定服务平台设置熔断机制。对未按协议条款履行义务(包括加大技术力量投入,有效阻止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的指定服务平台,将视情况终止其继续参与发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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