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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传授学员驾驶技能的驾校教练,更应以身作则遵守交通法规。12月11日,湖北随州广水市某驾校一名教练,无视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教练车上路,被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
12月11日20时30分,广水交警大队应山中队在大邦路与广安路交汇处的应山西门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例行对一辆“鄂S29XX学”驾校教练车驾驶人进行酒驾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冯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冯某36岁,为广水市某驾校教练员,家住城郊。冯某称,当晚7时许,他驾驶该教练车去维修,车修好后他在应山西门一羊杂店同朋友吃饭时喝了少量白酒,之后便心存侥幸驾驶该教练车回家。
“酒后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况且还是教练车,身为教练难道你不懂吗?”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冯某追悔莫及地说:“我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不想途中被查,真是不该啊!”
为严厉打击其酒驾不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广水交警大队应山中队依法对冯某予以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理。
广水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请广大驾驶员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云上广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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