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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检察院为民营企业发展打通“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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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6 10: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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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刘超、李佳芳)“没想到你们真的会来我的工地核实,谢谢你们的重视!”日前,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受曾都区司法局邀请,共同对一起涉营商经常性跨市县申请走访核查时,某公司法人、社区矫正对象冷某某感慨万分。
  冷某某是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因犯串通投标罪被某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2021年8月底,冷某某到区司法局报到入矫。近期,冷某某公司承接了随县某小学绿化工程项目,冷某某知道社区服刑罪犯的身份,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曾都区,但是受疫情影响,公司好不容易承接了新的项目有所起色,为确保工程质量并如期完工,自己必须到工程现场指挥,否则不仅将承担违约责任,工人工资也不能按时发放,公司利益将遭受重大损失。
  冷某某在了解到相关政策后,向司法所提出经常性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的申请,并附上证明材料。曾都区司法局获悉后,商请检察机关意见,邀请曾都区检察院刑事执行人员组成调查组实地走访调查,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在随县某小学绿化工程现场,调查组通过查看营业执照、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询问校方负责人、施工人员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确保申请事由的真实性。借此机会,检察人员告诫冷某某要珍惜自由之身和政策红利,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建议其做好施工安全、防疫安全。
  调查组经调查核实认为,冷某某的申请真实、紧迫,其符合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为保障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安全、有序开展经营活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依照有关政策法律,确需为冷某某及其所经营的民营企业打通“绿色通道”,随后,曾都区司法局批准了冷某某跨市县活动从事经营活动的请假申请,期限为四个月,解决了冷某某公司发展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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