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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彭俊轩)“真的没想到居然会来我家里办案,还办得这么快。之前,我一直担心因为受伤,案件会一直拖着呢。”犯罪嫌疑人侯某激动地说。
近日,随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时,按照程序电话传唤犯罪嫌疑人侯某前来讯问,却得知侯某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腿部粉碎性骨折正在卧床养伤,无法前来接受讯问,却又担心耽误案件办理。
了解到情况后,该院相关负责同志宽慰侯某先安心养病,若情况特殊,检察人员也可以上门讯问。挂断电话后,办案人员立即与值班律师取得联系,约定一同前往40多公里处侯某家中办理案件。
在讯问中,侯某详细供述了案发当日的实际情况,言语中满是后悔。办案人员告知侯某作为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及认罪认罚相关事项,侯某当场表示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了解到,侯某家境困难,靠借贷支付16万元医疗费用,便主动提供法律帮助,告知其依法可以获得民事赔偿的途径。值班律师留下电话号码,承诺随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之后,检察院、法院办案人员再次前往侯某家,在侯某家就地开庭审理该案,当庭宣布判处侯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入户办理案件,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儿上,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随县检察院始终坚持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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