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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公安发布举报通告 最高奖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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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0 15: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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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组织、偷越国(边)境、涉“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广水市公安局面向全市悬赏征集有关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发现并举报本地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如推荐理财、炒股(荐股)、办理网贷、刷单返利、网上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并举报组织、招募、诱骗他人偷渡缅甸、柬埔寨等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并举报非法收购、贩卖、邮寄、运输“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发现途径:如果你是小区居民或门卫物业人员,请留意在本小区的异常租房户和进出本小区的陌生人员,如搬进大量电脑及其他电子设备,有多名青年男女出入,每次点多份外卖盒饭等;如果你是酒店、旅店的管理、服务人员,请留意异常开房入住人员,如携带电脑、打印机入住,频繁或长期开房,每次点多份外卖送餐到房间等;如果你现在或曾经是窝点从业人员,发现工作内容都是打电话加微信、工资日结算、经常换电话卡并要求保密等,有电信网络诈骗嫌疑的,请立即向公安机关自首、检举揭发。  

三、奖励标准:对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窝点线索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对举报组织、招募、诱骗他人偷越国(边)境,非法收购、贩卖、邮寄、运输“两卡”及其他犯罪线索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给予奖励人民币500-3000元。对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一般奖励首个举报人,其他举报人补充提供重要线索的,视情另行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对所有举报人严格保密。
  
四、依法从宽:对现在或曾经是窝点从业人员、偷渡人员、收贩“两卡”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检举揭发的,依法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检举揭发重要线索有立功表现的,依法认定为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本通告发布后,公安机关对查获的电信网络诈骗、涉“两卡”犯罪及非法滞留境外实施违法犯罪的,依法严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水市公安局举报联系电话:110,0722-6248171。

   
广水市公安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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