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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广水市某镇中心小学门口动干戈,伤人害己失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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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6 15: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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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尺巷的典故大家都有听过,遇到矛盾是可以协商礼让的,毕竟在相处中存在矛盾是很正常的事情。遇到问题互相理解包容一下,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结果对于大家来说是最好的结果。可是,近日就有一位不明事理的家长,为了一件小事在校园门口当着孩子的面大打出手,而被本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了公诉。

今年3月份的一天下午,李某某(男,31岁)开车至广水市某镇中心小学并将车停放在附近路口,待接到其放学的孩子准备驾车离开时,被路旁停放的其他车辆和饶某(女,47岁)卖手抓饼的三轮麻木挡住无法前行。在其多次鸣笛而饶某忙于生意未予理睬后,遂下车与饶某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在打斗过程中,李某某用拳头打中饶某右侧面部,并将饶某打倒在地,造成饶某右侧上颌窦前壁及眶下壁骨折。经广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饶某的人体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最终,李某某除赔偿饶某各项经济损失外,还被本院指控犯故意伤害罪,起诉至广水市人民法院。

谦让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因为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只会显得自己特别没肚量。况且,古语云“言传不如身教”,为人父母,本应该给子女树立良好榜样,这位家长却在校园门口当着自己孩子及众多学生的面使用暴力,不仅容易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还会影响孩子们正确价值观的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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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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