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资料
- 主题:
- 积分:914
- 帖子:0
- 金币:
- 精华:
- 关注:
- 粉丝:
|
2018年1月中上旬,随县厉山镇汪某伙同他人骑着摩托车,带着弓弩和毒箭窜至安居、和三里岗等镇,伺机用弓弩和毒镖射杀农户家犬并从中牟利。
1月22日,两人在三里岗一公路边用弓弩和毒箭将黑白两只家犬射杀,并将射杀的两只家犬装入随身携带的蛇皮袋后继续沿公路行驶。下午三时许行至三里岗镇栗树嘴村,汪某和同伙再次将路边的土狗射杀,被村民当场抓了现行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 下载次数: 0)
庭审现场
汪某携带弓弩和毒镖盗窃的行为属于携带凶器盗窃,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同时也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汪某已经赔偿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因此在量刑上进行了从宽处理,犯罪嫌疑人汪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 下载次数: 0)
庭审现场
用弓弩和毒镖盗窃家犬的案例中,导致人员误伤和死亡的悲剧时有发生,同时,被毒杀的狗肉流入市场也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狗作为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应该受到相应的保护。
(来源:惟我独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