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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楚资讯】 湖北一男子撞人致死 将货车论斤卖给废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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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6 23: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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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撞人致死将货车论斤卖给废品站,交警从一堆“玻璃碎片”中拼凑出关键信息


楚天都市报5月15日讯(记者叶文波 通讯员周涛)天网恢恢疏而不漏。4月23日晚,在武汉市新洲区106国道,一辆货车撞人致死后逃逸。为躲避警方追查,肇事司机夏某竟将车牌卸掉藏在团风县的一处阴沟,再驾车到阳逻将货车以废铁论斤卖了4000元。然而,再狡猾的动物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新洲交警在案发现场找到一堆玻璃碎片,经拼凑得到一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肇事货车由此浮出水面。5月15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武汉新洲警方获悉,肇事司机夏某已被新洲区公安分局交巡大队依法刑拘,并于5月14日报送批捕。


撞人致死肇事车逃逸,交警拼凑玻璃碎片索真相


事发地位于武汉市新洲区106国道四合庄大桥向南100余米处。4月23日晚9时许,有路过司机报警,在此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躺在地上”。


新洲区公安分局交巡大队民警吴金山等人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肇事车辆已经逃离。伤者系一名男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天色已黑,106国道上车来车外,大量外地车辆从此经过,这给破案带来了不小难度。


在事发道路右边,除了血迹、鞋子,就剩下肇事车辆遗留的碎片。吴金山打着手电筒,扩大搜索范围,在路边草丛仔细翻找,竟发现了一些玻璃碎片,这些碎片上还粘有一些纸片。他根据轮廓,将这些破碎的玻璃拼凑在一起,果真有意外收获,那些原本分离的小纸片组成了一张完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这张检验合格标志一般是贴在前挡风玻璃上的,由于事发时肇事车辆前挡风玻璃破碎,检验合格标志遗留在了现场。”吴金山向楚天都市报记者介绍。根据检验合格标志上的手写的车牌号码,民警锁定车牌号为“鄂J15***”的车辆有重大嫌疑,该车登记地位湖北黄冈市团风县。


肇事车多次转手买卖,登记人曾在街头巧遇


24日一早,民警吴金山等人风尘仆仆赶到黄冈市团风县,调查“鄂J15***”的车主,得知该车属于农用货车,原来登记在农机部门管理,后来才转入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管理,网上没有车主信息。吴金山有些失落。


无奈,吴金山翻阅原农机部门留存的大量纸质档案,终于查明该车登记人系团风县居民何某。民警喜出望外,联系上何某,却得知何某早已把车卖给胡某,而胡某告知已把车卖给卢某,听说卢某也把该车卖掉了……由于该车多次转卖易主,难以找到现在的主人,案件再度陷入了僵局。


“您仔细想想,这车现在去哪了?这对破案十分重要。”吴金山不断地提示着何某、胡某等人。何某思索着,他突然想起,今年农历2月份“花朝节”,他曾来到新洲区旧街看热闹,意外看到该车位于旧街一个废品收购站门口,他上前观察确定那就是自己卖掉的车。“真是巧了,但我确定那就是我的车!”何某十分肯定说道。


嫌疑货车曾出现在旧街,获悉这一重大线索后,民警吴金山立刻联系上旧街派出所值班领导周玉学教导员协助寻找。在旧街,一共有四家废品收购站,民警一一走访,其中三家系外地人所开,经走访均无可疑,还有一家是新洲区旧街人56岁的夏某所开,但夏某不在家,也不接电话。


民警四下走访,确定“鄂J15***”货车现在的车主就是收购废品的夏某,夏某有重大嫌疑。民警随即上门找到夏某家人,进行法律政策宣传,劝其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他卖掉肇事货车,自称害怕曾想自杀


迫于警方压力,4月24日晚9时许,嫌疑人夏某来到交巡大队投案自首。


夏某交代,4月23日晚,他驾车行至事发路段时发现前方一两米处有一行人,紧急踩刹车但已经来不及,仍将行人撞倒。停车后,他曾下来查看,但内心十分害怕,又赶紧返回车上驾车逃离现场,他开车到处转悠,很晚都不敢回家,转到团风县时他将车牌卸掉藏在一阴沟里。4月24日一早,他驾车来到新洲区阳逻,途径一废品收购站时,他以“车况不好”为由将货车以废铁论斤卖了4000元。


夏某交代,逃逸后的他内心十分痛苦,曾想跳江自杀,又不敢这么做。他跟妻子诉说了事发经过,经过妻子劝说,他决定投案自首。


据新洲警方调查,夏某将货车卖给阳逻的废品站离开之后,曾致电废品收购站老板“不要开车,记得割掉”。该老板表示,接到这个电话后,他感觉情况不对,怀疑该车有问题,一直不敢割掉该车,直到警方到来找到了该车。


在夏某的指认下,民警又前往团风县,从一处阴沟里找到了藏匿的车牌。5月8日,夏某从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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