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行摇身变成“典当行” “越界”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日前,市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工程”暗访组在我市城区寄售行走访时发现,一些寄售行“挂羊头卖狗肉”,实际在超范围从事典当经营活动。 《作风聚焦》第四十一期
在位于随州城区解放路东段的诚信寄售行,暗访组看到,店门口在显眼位置摆着一个“当”字的招牌。暗访人员以顾客的身份进去寄售首饰,该寄售行老板表示:“黄金首饰10克,押到我这里,给你2000元钱。10天后要是不取的话,就交200元的费用,再来跟你延期。如果卖的话,那就245元1克。”
同样,城区鹿鹤市场附近的中天寄售行也在从事典当业务。“卖的话2300元,押2000元是现场给现金。10天之内10%的手续费,10天之内拿2200元来取。我们开个单子,写个当票。”该寄售行老板告诉暗访组人员。
在城区烈山大道、交通大道以及随县县城的多个寄售行,暗访人员发现,这些寄售行都在从事典当业务,“跨界经营”“违规经营”的现象普遍存在。
据了解,寄售行是替顾客代卖物品,按比例收取手续费或保管费,与典当行有本质区别。寄售行经营典当业务或抵押担保业务,既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又极易诱发许多社会问题。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典当业监管及风险防范制度的通知》指出:针对各地核查和年审中发现的违规企业和违规行为以及寄售、寄卖等机构非法经营典当业务等,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及时查处。
随后,暗访组来到市商务局了解情况,市商务局内贸科负责人段林涛介绍,寄售行从事典当经营行为,商务部门没有职能和职权对其进行管理,应由工商部门来管。
对此,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王新昌则表示,没有专门针对寄售行这个行业制定管理规定或者是作出规定,现在还是定的商务部门来管。
短评 我们不禁要问,对于寄售行这种违规经营的行为,到底归哪个部门来管呢? 寄售行违规从事典当业务的行为,暴露出相关职能部门推诿扯皮、监管缺位,给投机者以可乘之机,钻制度和法律的“空子”,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强化监管,规范寄售行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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