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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洪山镇一天刑拘四名“醉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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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9 19: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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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打击醉酒驾驶严重违法行为,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立“每周一行动”长效酒驾、醉驾查处机制,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继去年查处酒驾、醉驾数量列全省第一方阵之后,今年查处势头依然保持迅猛,截至3月上旬,已经查处24人,其中醉驾16人,仅3月7日一天,交警大队二中队就刑拘4名醉驾驾驶人。
        1月3日18时47分,二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洪山镇凉亭河村河堤路段,一摩托车与三轮车相撞,有人受伤。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双方驾驶人受伤,车辆受损。民警遂将双方当事人送至洪山医院治疗,并对双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因两轮摩托车驾驶人严某脸部受伤无法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民警与其沟通后,只好抽取血样送往随州市中心医院检测化验,结果为126mg/100ml,严某涉嫌醉酒驾驶。
        1月26日15时许,110指令:“在洪山镇洪山人家餐馆门口路段,摩托车与两辆小车相擦,无人受伤,请处理。”二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三车相撞,其中有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民警随即对三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测试无号牌两轮平板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呼气中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遂将张某带至洪山镇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结果显示154mg/100m。
       1月26日17时许,二中队民警接110指令后速赶往洪山镇新阳温泉村路段。民警对现场认真勘查,随后对双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测试无号牌两轮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呼气中的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遂将其带至洪山镇医院抽取血样送检,其结果为122mg/100ml。
        2月7日19时19分,二中队民警接110指令后赶往洪山镇双凤村六组事故现场。民警勘查完现场后,对双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测试无号牌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刘某保呼气中的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遂将其带至洪山镇医院抽取血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4mg/100ml。
         3月7日,交警大队报请县局审批,张某、陈某、刘某三人涉嫌危险驾驶,分别执行刑事拘留。因严某在事故中左胫腓骨骨折,现处于手术后恢复期,经当事人申请并呈报县局批准,对其执行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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