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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获表决通过 父母不称职 要强制接受亲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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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7: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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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下称《条例》)。这意味着,从明年2月1日起,那些责任心不强、教育不称职的父母,将会被强制接受专门化教育。

父母若“不称职”须接受亲职教育

   《条例》规定,父母“不称职”,要强制接受亲职教育,即针对家长进行如何成为合格称职的好家长的专门化教育,也被称为“家长教育”。条例将于明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对于《条例》的出台,襄阳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主任周安山表示非常赞同。他说:“在我们日常受理的案件中,有太多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出现缺失,包括日常对孩子生活方面的照顾,对孩子情绪的关注,对孩子教育方面的技巧等,都有很多欠缺。”

   他表示,该中心每年都会举办很多家庭教育方面的公益讲座,不少家长一开始是带着问题来求助,但真正让他们学习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提升了解孩子内心发展的能力和技巧时,家长们却往往又很排斥。“很多家长认为自己没什么问题,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不错了”。

   他认为,《条例》的颁布,将对提升当今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知度,有非常大的推动作用。

拒不接受教育的将纳入征信系统

   此外,《条例》在家庭预防方面明确规定,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不得让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不履行监护职责,致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或者放任未成年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纳入强制“亲职”教育名单,督促其接受亲职教育,即“家长教育”。家长拒不接受亲职教育的,将纳入社会征信系统。“这个规定还有种新的说法,叫‘持证上岗’。对于如何做父母,家长确实需要培训学习一下。”市二十五中综合室主任孙元惠表示,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很重要,家长还要注重对孩子公德心的培养。

   据了解,《条例》还规定,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场所、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场所。

   襄阳市不少老师指出,新通过的《条例》从社会和家庭层面对未成年人进行了保护,特别是将不称职的父母再教育与社会征信系统相结合,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这将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和杜绝校园欺凌等,起到积极作用。(楚快报 记者王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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