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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吴法律答问)提起民事诉讼应找准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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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16: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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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女士通过QQ聊天咨询老吴。

    ×女士:你好!有个关于离婚的事,我跟我老公2012年结婚,现有个四岁的孩子,以前他对我经常家暴,但是苦于没有证据,现在分开已经一年半了,去年去法院一次他不接诉状,我就撤诉了,现在希望能快点解决,所以想咨询你一下
    老吴:有了孩子最好不要离婚。离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老吴:你们双方是哪里的人?
    老吴:既然能成为夫妻那就是缘分
   
×女士:已经不可能了。他这种性格的人太过于固执
    老吴:不要轻易提离婚,那样非常伤感情
   
×女士:已经去过法院一次了
   
×女士:人一辈子太短,不想将就
    老吴 :其实如果发生纠纷,首先要找找自己的原因,看自己有没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婚姻都是这样,没有哪家都是十全十美的。打起官司来只有向法院、
律师或者所谓的法律工作者送钱。
    在哪个法院?
   
×女士 :以前只是起诉,他不接我就撤了
    他这种人是个偏执的人
    老吴:如果再下去不还是那样吗?
    老吴:起诉、撤诉。有什么意义呢?
    老吴:问你也没说,你和你丈夫是哪里人?当时是在哪个法院起诉的?
   
×女士:随州的法院。我是随州的,他是陕西的
    老吴:其实你如果想要离婚应该向陕西基层法院
或者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老吴:随州法院是中级法院不会受理你的离婚诉讼。要么是曾都区法院,要么是随县法院
    老吴:基本的常识你应该要搞懂
    老吴:因为按照法院管辖规定曾都区法院不应该接收你的案子。
    老吴:起诉离婚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不然对方提出管辖异议还是要移送过去
    老吴:你向法院起诉后法院给你出具过受理通知书没有、后来给你裁定书没有?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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